【构造式和构形式的区别】在语言学、文字学或相关学科中,“构造式”与“构形式”是两个常被混淆的概念。尽管它们都涉及语言单位的构成方式,但二者在含义、使用范围及研究对象上存在明显差异。以下是对这两个术语的总结与对比。
一、概念总结
1. 构造式(Construction)
“构造式”一般指语言中具有特定结构和意义的语言单位,可以是词、短语、句子,甚至是更复杂的表达形式。它强调的是语言单位的结构特征和功能意义,即某个语言形式是如何组合而成,并且在实际使用中承担什么作用。
例如:“把”字句、“被”字句等都是常见的构造式,它们不仅有固定的结构,还具有特定的语义功能。
2. 构形式(Construction Form)
“构形式”则更侧重于语言单位的外在表现形式,即其语法结构或书写形式。它是对语言单位的形态描述,关注的是如何通过词形变化、语序、成分搭配等方式来构建一个完整的语言表达。
例如,在汉语中,“动+宾”的结构是一种构形式;在英语中,“SVO”(主谓宾)也是一种构形式。
二、对比表格
| 对比项目 | 构造式 | 构形式 |
| 定义 | 具有特定结构和意义的语言单位 | 语言单位的外在表现形式 |
| 研究重点 | 结构与功能的结合 | 形态、语序、成分搭配等 |
| 应用范围 | 词、短语、句子等 | 语法结构、句法模式 |
| 示例 | “把”字句、“被”字句 | “动+宾”、“SVO” |
| 特点 | 强调语义与结构的统一 | 强调形式上的规律性 |
| 学科领域 | 语言学、语法学、认知语言学 | 语法分析、句法研究 |
三、总结
“构造式”与“构形式”虽然都涉及语言单位的构成,但侧重点不同:
- 构造式更注重语言单位的语义功能和结构特点;
- 构形式更关注语言单位的外部表现形式和语法结构。
理解这两者的区别有助于更准确地进行语言分析、教学设计以及语言学研究。在实际应用中,应根据研究目的选择合适的术语,以避免概念混淆。


